《呂氏春秋·自知》:“百姓有得鐘者,欲負而走,則鐘大不可負。以錘毀之,鐘況然有聲??秩寺勚鴬Z己也,遽掩其耳。”
原為掩耳盜鐘。掩:遮蓋;盜:偷。把耳朵捂住偷鈴鐺,以為自己聽不見別人也會聽不見,比喻自己欺騙自己。
春秋時期,晉國貴族智伯滅掉了范氏。有人趁機跑到范氏家里想偷點東西,看見院子里吊著一口大鐘。這口大鐘是用上等青銅鑄造而成的,造型和圖案都非常的精美。小偷心里高興極了,想把這口精美的大鐘背回自已家去??墒晴娪执笥种?,他使出九牛二虎之力也沒挪動分毫。他思來想去,只有一個辦法,那就是把鐘敲碎,然后再分別搬回家。
于是,小偷找來一把非常大的錘子,拼命朝鐘砸去,只聽“咣”的一聲巨響,小偷被嚇了一跳,慌了神兒,心想這下麻煩可大了!鐘發出這么大聲音不就等于是告訴人們我正在這里偷鐘嗎?他心里一急,身子一下子撲到了鐘上,張開雙臂想捂住鐘聲,可鐘聲又怎么捂得住呢!鐘聲依然悠悠地傳向遠方。
他越聽越害怕,不同自由地抽回雙手,使勁捂住自己的耳朵。“咦,鐘聲變小了,聽不見了!”小偷高興起來,“妙極了!把耳朵捂住不住就聽不進鐘聲了嘛!”他立刻找來兩個布團,把耳朵塞住,心想:“這下誰也聽不見鐘聲了。”于是,就放手砸起鐘來,一下一下,鐘聲響亮地傳到很遠的地方。人們聽到鐘聲蜂擁而至把小偷捉住了。
后來,人們根據這一故事引申出“掩耳盜鈴”的成語。